為促進學院教學水平的不斷提高,保證教育目標的實現,加強教學質量的管理,
特制定本辦法。
本辦法以課堂教學為主,兼顧其它方面的工作,對任課教師的教學質量進行定性
、定量綜合考核。
一、考核項目
1、學生考核(滿分20分)
每學期進行一次。由教務處負責組織各班的學生填寫“教學情況考核表”(附表1
),并按教師任課年級統計其平均分。
2、教師聽課考核(滿分為30分)
由教研組負責組織教師集體聽課,互相聽課,課后由聽課人填寫“同行考核表”
(附表4),一個學期每位教師聽課的平均分數,連同考核表一起送交教務處備查
。
3、教學管理部門考核(滿分為20分)
教學管理部門包話教研組(10分),教務處(10分),考核用表如附表3、2,附
表3由教研組長負責填報,于學期末送交教務處。
4、教案校核(滿分為10分)
教研組每學期檢查任課教師編寫的全部教案,按附表5的要求及表格進行評分填寫
。
5、布置及批改作業考核(滿分為10分)
每學期檢查任課教師批改作業情況1-2次,按附表6的要求及表格進行評分填寫。
6、考試(考查)成績考核(滿分為5分)
以任課班級期末考試平均成績為準(考查課的百分制折算平均)。此項考核成績
,采取扣分辦法,扣完5分為止?荚嚥患案衤食^15%者,每超過1%,扣1分。
7、自我考核(滿分為5分)
以教師期末書面總結為準。內容包括:本學期工作(包括教書育人)、有哪些改
進?取得哪些效果?今后準備采取哪些措施?
自我考核總結材料于放假前交教研組長審閱后提出初評意見,按5、4、3分等級評
定,未交出書面總結,按零分處理。以上各項考核成績,當某些班級、教研組平
均分數與全院平均分數相比,發生明顯的偏高或偏低等不真實情況時,學院考核
組應逐項予以校正。
凡在報刊上發表科技文章者,在。ú浚┘売嘘P教育教研機構召開的教學研究會
和學術會議上宣讀論文或經驗材料者;編寫兩萬字以上的教材或教材講議者,根
據其質量,由學院考核組確定,在五項考核加總分數的基礎上,增加1-4分,在評
選優秀教師、教師技術職稱考核和評聘教師職務時采用。
二、考核等級
考核等級按百分制劃分優秀(90分)、良好(84分)、合格(60-84分)和不合格
(59分以下)四個等級,記入教師業務檔案,作為評聘教師職務、獎勵課時津貼
、評選先進的重要依據。每次考核后,從獲得優秀等級的教師中選出一定的比例
的人員給予教學優秀鼓勵獎?己瞬缓细裾,給予批評教育,年終考核定為不合
格,并降低一檔執行課時津貼標準一學期。連續兩次不合格者,應解聘教師職務
。
三、組織領導
學院組成由主管教學副院長為組長、教務處處長、各教研組組長組成的教學質量
考核領導小組,負責考核工作統一安排,督促檢查。優秀教師評選工作。教務處
負責日常組織工作。